新津县质监局锅炉司炉证2021年考试政策
2021-09-07 15:24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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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津县质监局锅炉司炉证2021年考试政策 报名咨询电话:02887636032 17308103607李老师
根据国家质检总局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《作业人员证》遗失或者损毁的,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,并在地级(以上)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当地媒体予以公告。查证属实的,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。

3.《作业人员证》持证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号变更怎么办?
《作业人员证》持证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号变更,持证人员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交申请资料:
(一)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补证、换证、注销、变更申请表》(1份);
(二)身份证原件(复印件1份);
(三)照片(近期2寸、正面、免冠、白底彩色照片,除表格外另提交2张);
(四)《作业人员证》原件;
(五)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(复印件1份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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