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中叉车司机N1证报名新规则
2021-06-26 20:46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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叉车各项安全要求:

(一)、 检查车辆

1. 叉车作业前后,应检查外观,加注燃料、润滑油和冷却水。

2. 检查起动、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。

3. 检查灯光、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。

4.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、温度是否正常。

5.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。

(二)、 起步

1. 起步前,观察四周,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,先鸣笛、后起步。

2. 液压(气压)式制动的车辆,制动液压(气压)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。

3.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,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。

4.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。

(三)、 行驶

1. 行驶时,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~400mm,门架须后倾。

2.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。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,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。载物行驶时,货叉不准升得太高,影响叉车的稳定性。

3.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。

4. 转弯时,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,应先发出行驶信号。禁止高速急转弯,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。

5. 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,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。

6.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,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。

7. 叉车运行时,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,门架要适当后倾。除堆垛或装车时,不得升高载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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